李女士-求助开具医保缴费证明

    信件主题: 李女士-求助开具医保缴费证明
    来信人: 李永红 来信日期: 2021年07月29日 来信编号: DH202107300228
    信件内容: 2017年10月开始,本人在安康市缴纳职工医保,2021年3月停缴,随后前往江苏扬州务工,现本人需要注册新的社保账户,前往扬州市人社局办理该业务时,扬州市人社局表示需要出示在安康市缴纳医保的缴费证明方可办理,希望相关单位协调开具安康市医保缴费证明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医疗保障局: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李女士电话联系,告知李女士(本人或者本人亲属)前往市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,联系电话(0915-3222235)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医疗保障局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08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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